2005年美國獲准使用 US DECT技術鹹魚翻身

2007-02-16
目前歐盟各成員國均採用DECT作為數位無線通訊標準,並規定1.88G~1.9GHz頻段供DECT使用,成為全球性數位無線電話技術規範。但卻叫好不叫座,2004年時沉寂谷底,然隨2005年美國正式開放DECT系統進入美國市場,DECT似乎有自谷底再翻紅的機會。
目前歐盟各成員國均採用DECT作為數位無線通訊標準,並規定1.88G~1.9GHz頻段供DECT使用,成為全球性數位無線電話技術規範。但卻叫好不叫座,2004年時沉寂谷底,然隨2005年美國正式開放DECT系統進入美國市場,DECT似乎有自谷底再翻紅的機會。  

泛歐式數位無線電話系統(Digital Enhanced Cordless Telecommunications, DECT)發表於1992年,為歐洲的無線電話標準,目前發展至6.0版,財團法人台灣電子檢驗中心馬嘉昌(圖1)表示,DECT6.0版之前沒有所謂 5.0版產生,與其發展時間點有關,2005年FCC正式開放DECT技術,並重新定義DECT標準,即為美規DECT(US DECT),並預測2006年將是DECT蓬勃發展的一年,因此直接以2006年為其命名,此即DECT6.0名稱由來,而預期未來其語音表現能再加上影像功能,或朝調頻(FM)傳輸方式演進。DECT6.0版尚具有使用方便、具兼容性與高品質傳輸特等色,安全性方面,DECT6.0能阻擋網路病毒入侵及反竊聽功能,稱得上全方位保護使用者通話資料安全。  

US DECT與DECT規格大不同  

目前DECT通訊協議結構如圖2所示,包含網路層、媒體接取控制(MAC)層及實體(PHY)層3層,對於US DECT如何符合FCC15.323要求,馬嘉昌認為,US DECT如能通過TBR6測試的DECT+,如實體層頻寬可達1920MHz、傳輸時MAC/DLC/NWK保持一樣及與DECT行為一樣,即能符合要求,然而比較歐規與US DECT的實體層規格與自機行為,可發現兩者大相逕庭(表1),歐規DECT為由內而外的符合性性能測試,目的在於使DECT完全不影響其他系統, DECT就只具有DECT功能,而US DECT則是由外而內的規範,不刻意強調DECT就只有DECT功能,只要DECT不影響其他系統,要擴充什麼樣的功能都不予限制。  

財團法人台灣電子檢驗中心對US DECT進行測試,此系統須產生Mulit-carrier的干擾、正弦干擾(CW)時間範圍須在50微秒或35微秒區段、測試系統與FP(Fix Part)的同步及尋找無線電信標(Beacon)絕對位置的需求,利用此系統測試後發現US DECT在開機行為上有FP開機後立刻發出Beacon@DowmLink_某Carrier_某TS、Beacon會隨著環境改變而隨時改變 Carrier_TS、PP開機後靜待聽FP的Beacon、註冊過的PP會在兩秒內同步上FP及PP與FP同步之後才可使用通話或停止通話功能的特性,馬嘉昌進一步解釋,整個測試系統目的即在於探討Beacon出現的模式,藉此可更明確得知US DECT各方面特性,而US DECT系統中Beacon的出現模式有5種(表2),其中最末一項似歐規之Beacon出現模式,其餘皆為美規DECT才有的Beacon特性。  

US DECT前景看好  

US DECT技術除可應用於家庭外,還可用於企業、辦公室、工業與公眾場所,家庭應用為最大市場,馬嘉昌表示,未來家用電話將如行動電話之體積大小,不再須要使用電話線,並可透過高指向性及高增益性的天線陣列,將居住範圍較廣的住戶整個連結起來。DECT Forum並預測2007年北美DECT產品銷售值將達23億4,500萬美元,至2009年時,可達68億8,300萬美元,可見DECT市場將蓬勃發展,商機無限。  

(詳細圖表請見新通訊元件雜誌72期2月號)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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